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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效期:10年
    工作天:普通件:5~7天;急件:4天
        費用:NT $1,500 元整
應備證件
1.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,附上通訊地址、公司及住家電話、緊急聯絡人姓名,並於申請書上簽名。
2.身分證正本(驗畢退還),並將正、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(正面影本上換補發日期須影印清楚或以筆描清楚,以便登錄)。
3.照片二張(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、白色背景、脫帽、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,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需超過3.2公分,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及合成照片),一張黏貼,一張浮貼於申請書。
4.退伍令正本,驗畢退還(後備軍人是指40歲以下,19歲以上之男性,滿 41歲不用附退伍令)。
5.舊護照正本,新辦則免(舊護照效期屆滿不再辦理延期加簽,須申換新護照)已過期只要影本,未過期則要附上正本。男生不管護照有沒有過期都要附上正本,過期的要連同影本一同附上。
注意須知
1.更改中文姓名者,需換發護照,並繳交戶籍謄本一份。
2.外文姓名或別名有特殊翻譯者,需繳交舊護照或足以證明的文件,如果護照已有外文姓名和別名,只能更正別名(只准修改一次)護照上不能有兩個別名
3.一般人民護照效期為10年。
4.新式護照可加頁2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