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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康消息~8月到10月份,泰國政府為促進觀光,特別優惠~ 泰簽免收費用(原$1200)
《精心安排行程》
★幻多奇夜間文化主題樂園:夢幻王國秀+嘉年華村。
★賽門劇場人妖秀舞表演:特安排貴賓VIP,欣賞世界獨一無二的人妖歌舞表演 。
★芭東時代購物廣場、中央百貨∼位於普吉島最熱鬧的芭東區。
★風味餐食:贈送燕窩乙碗/海角海鮮餐廳+每人一顆生蠔/攀芽大船簡易自助餐/天堂鳥國際自助餐/OISHI日式自助餐/皇泰極傳統泰式風味套餐+飲料一杯/金娜麗皇家雅宴自助餐
★購物安排:土產店(腰果)、免稅店。
特別說明: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,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,於旅遊行程期間,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;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,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,不便之處,尚祈鑒諒。
特別說明: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,年滿70歲以上及行動不便者之貴賓須有同行家人或友人,方始接受報名,不便之處,尚祈鑑諒。
【幻多奇主題樂園】是普吉島的驕傲!以「夜間」、「奇幻」、「泰式華麗」為主軸,歌舞升平的景象讓遊客驚嘆,更是從未造訪過的遊客不能錯過的樂園。夜間開放,絢爛奪目的燈光效果讓整座樂園充滿神秘。樂園可分為三大主題:嘉年華商店街、象王宮殿、魔幻劇場。商店街中充滿各式以泰國文化為主的商品,絲綢、皮革、手工藝品等滿足您血拼的慾望!而可容納3000人的象王宮殿,更是氣象萬千,上萬盞燈光將劇場烘托得猶如白晝,另外,直逼拉斯維加斯等級的魔幻劇場,盛大的表演劇碼像是泰國王朝盛世再臨,令人目不暇給!
《飯店介紹》
《參考航班》 以下為本行程預定的航班時間,實際航班以團體確認的航班編號與飛行時間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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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費包括
1.泰國簽證費1200元。好康消息~8月到10月份,泰國政府為促進觀光,特別優惠~ 泰簽免收費用(原$1200)
2.簽 證:護照正本 ( 六個月以上效期 ),二吋相片二張 . 身分證 ( 正反面 ) 影本。
3.燃油附加費、保險、雜支。
不含新辦護照費(白底彩色照片二張、身分證正本【未除役者須附退伍令,未滿20歲須附父母同意書】)
不含各種私人消費:電話費、洗衣費、行李超重費、行程外之自費活動..等。
服務費(小費):是全世界通行之國際禮儀,依個人習慣及服務品質支付。
建議如下 :
1.團體領隊、當地導遊(遊覽車司機、隨車助理)一天合計台幣200元。
2.酒店搬運行李(每件)泰幣20。
3.房間整理清潔(每間)泰幣20。
【泰國節日】
02月17日 - 萬佛節
04月06日 - 王朝創建紀念日
04月08日 - 釋迦牟尼誕辰(舊曆)
04月13日 - 泰國新年
05月01日 - 勞動節
05月05日 - 登基紀念日
08月12日 - 王后誕辰佛初轉法日
12月10日 - 立憲紀念日
12月31日 - 除夕
※ 所有自費項目,如有關水上的活動,請客人務必穿上救生衣。
※ 因個人年齡過大或過小、有孕在身、心臟病、氣喘病、血壓過高或過低或者有其它病狀者,絕對不宜參加水上活動或劇烈活動,請客人在參加自費項目時需明確了解個人的身體狀況。
※ 以上各項自費活動之收費標準,完全依照~泰國觀光局之訂定,歡迎貴賓依喜好自由報名參加。
貼心說明:
1.以上行程順序可能因天候.交通航班時間影響.而有飯店.景點.餐食,前後順序上之調動或更改請諒察.
2.為求安全起見,請在進行水上活動時全程穿著水上救生衣,如有感到身體不適請告知領隊.謝謝合作.
3.所有水上活動安全措施及操作程序由領隊及導遊在外站詳細告知,請旅客遵守. 若是孕婦請告知並請勿參加水上活動
4.小費部份:泛舟活動( 50銖) 按摩(50銖) Spa(100銖) HOTEL 行李(20銖) 床頭(20銖).以及導遊+司機+小弟+領隊
5.珊瑚島水上活動:香蕉船因個人喜好不同,貴賓們可以自由參加,如不參加視同自動放棄亦不可轉讓或退費。
6.12歲以下.(不佔床不包含秀場座位)
7.貴賓若是以整團報名,人數中有23歲以下及65歲以上,超過總團體人數的一半,若有超過每人則會加收團費請注意
8.未滿16歲以下小孩,無論佔床或不佔床皆不包含古法按摩和SPA療程及按摩。(16歲以下小孩,因體骼成長未健全)
9.全程NO SHOPPING由原團費在外加價
10.若有開會團、進香、拜會、參觀工廠….等,或整團“學生、親子團、老人團….等”,則需另外報價
11.本報價僅適於持台灣護照旅客,若持外國護照每人皆須加收團費。
12.團體中途脫隊須另加收團費或團體中有跑單幫的客人。
13.行程內容,食、衣、住、行僅供參考請以當地時間以及氣候為主,本公司亦保留行程上之調整,敬請諒解。
本行程注意事項:
*本行程內容於印製前致力提供正確無誤資料,對於因臨時變動而不及通知之處,請參考行前說明會資料內所附正確行程。
*本行程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將略有調動,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,造成不便之處,敬請原諒。
提供一些需付小費的地方,讓您參考:
- 古式按摩:您可視按摩師的服務品質或專業水準而彈性給予,約泰銖50~100元左右。
- 叢林騎大象:每次付馴象師約泰銖20元左右。
- 牛車遊:每次付車夫約泰銖20元左右。
- 與人妖拍照:每人每次約泰銖20~50元。
精選自費建議:
活
動
| 自費項目 | 建議售價 | 說 明 |
海底漫步 | 1,600銖 | 海底景觀、氧氣罩、安全人員 | |
深潛 | 2,100銖 | 有教練陪同 | |
攀牙灣+割喉群島 | 1,500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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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曳傘 | 700銖 | 一大圈 | |
綜合神秘秀 | 1,200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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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式指壓 | 600銖 | 約二小時(純穴道按摩) | |
珍貴魚翅 | 600銖 | 滋潤心肺(一盅) | |
宵夜魚翅燕窩 | 1,000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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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A 全身美白去角質 | 1,550銖 | 因療程不同,故費用會有所不同 | |
SPA 臉部深層清潔保養 | 1,750銖 | 因療程不同,故費用會有所不同 | |
※以上費用”泰銖”報價。 |
【泰國簽證說明】 |
1. 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2. 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一張 3.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
1. 泰國可辦理落地簽,但等候時間較長(約需1-3小時左右),非必要請在台灣先辦理 2. 辦理落地簽者本身,需另有一萬泰銖等值之現金才可辦理 3. 如團體客人辦理落地簽証者,因防止擔誤其它旅客之行程權益,本公司將會派專人及車另外接機,其費用約為2500泰銖(曼谷市區),此費用將由客人支付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
1. 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,國人倘同時持有中、泰兩國護照,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。 2. 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,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,惟須符合下列要件: 3. 中、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。 4. 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,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。 5. 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,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。
1. 若<無>工作者,需附上: 戶籍謄本(六個月內有效)。 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土(存款五十萬元以上)。 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。 來回機票正影本(需確認OK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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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泰國小費】 |
是全世界通行之國際禮儀,依個人習慣及服務品質支付。 建議如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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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貨幣匯率】
1. 1. 泰國貨幣以泰銖(Baht)為單位,1銖為100沙丹(sating)。
2. 2.紙幣有10,20,50,100,500銖,銅質硬幣有20、50沙丹二種,銀質硬幣有1、2、5銖三種。
【氣候】
1.泰國屬熱帶氣候,年平均溫度高達28.7℃,四季如夏,簡單劃分,全年只有雨季(6月~10月)及乾季(11月~翌年4月)年平均溫雖高,但還是建議您隨身攜帶一件輕便薄外套,以防冷氣房及山區的涼意。
【風俗民情】
1.泰國社會文化與台灣有些差異,有些當地風俗習慣不可不知,以免觸犯當地人,招惹不必要的麻煩更影響遊興
2.泰國人相信每個人頭上都有精靈,被人摸頭或以手揮過頭頂,將使精靈之光黯淡無神,因此切記不可摸泰國人的頭。
3.不可用腳來指物品,泰國人認為腳是最污髒的地方,因此以腳指物品及水果都是不敬的。
4.泰國為佛教國家,男士必須出家修行,因此在泰國旅遊期間,您可常見到泰國和尚,女性不可碰觸和尚之身體,否則他多年修行將毀於一旦。
5.泰國交通駕駛靠左邊行駛,與台灣相反,逛街過馬路請先注意右邊再看左邊。
6.水不可生飲。
7.泰國絕大部份酒店均不提供牙膏牙刷等私人性必需品,故薦於於個人衛生等因素,請您務必打包於個人行李中,自行攜帶。
【電話】
1. 人在<台灣>,打電話到泰國:台灣國際冠碼(002)+泰國國碼(66)+當地區域號碼+電話號碼
2. 人在<泰國>,打電話回台灣家中:泰國國際冠碼(001)+台灣國碼(886)+台灣區域號碼+台北家中電話
3. 人在<泰國>,用台灣的電信公司打泰國當地手機:開機後直撥泰國當地收機號碼即可
緊急電話:觀光客遇到緊急事件可打泰國觀光警察的電話:6521721-6
當地聯絡:
駐泰國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Thailand 位於曼谷市商業中心,South Sathorn路與Narathiwa路交叉口之Empire Tower大樓第20樓,倘搭乘曼谷捷運(BTS)來處時,可在Chongnonsi站下車,向前步行約五分鐘即達。
詳細地址如下:20th Fl.,Empire Tower,195 South Sathron Road,Yannawa,Bangkok,10120 Thailand。本處聯絡電話號碼為(66-2)6700200 (在曼谷地區請撥02-6700200),傳真號碼為(66-2)6700220 (在曼谷地區請撥02-6700220),電子郵件信箱為tecocomu@ji-net.com。
另本處為服務國人,備有緊急行動電話二具:
A.(66-1)6664006 (一般緊急事項,廿四小時開機)
B.(66-1)6664008 (領務緊急事項) (在曼谷地區請撥01-6664006及01-6664008)
【電壓時差】
1. 電源規格:220伏特、50Hz、雙孔圓形與三孔扁型插座
2. 時差:GMT+7,台灣時刻-1
【旅客入境泰國通關須知】
1. 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礙於最近消費者赴泰旅遊,因不了解入境的相關規定,攜帶煙酒超出免稅範圍而誤觸法規,遭到罰款事件,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,現將泰國海關規定說明如下:
2. 一般禁止/控管項目: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(如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、古柯鹼、大麻、安非他命等)。
3. 仿冒品或是違禁品。
4. 佛像、工藝品及古董。
5. 武器、彈藥、刀械以及爆裂物等。
6. 植物及動物。
7. 醫藥及化學用品。
8. 電信用品。
9. 煙、雪茄及酒類。
10. 旅客入境泰國可以攜帶物品其免稅範圍,因應個人合理的需求,範圍如下:
11. 個人或其專業使用,價值不超過10,000泰銖。
12. 酒類不得超過1公升(1000毫克)。任何含有酒精成份,不管是固體或液體,或調和後會變成含酒精成份的物質。
煙類包括雪茄、香煙、煙草,不管是抽的、嚼的,香煙不能超過200支(10包),雪茄、煙草不能超過500公克或總重量不得超過500公克。
【注意事項】 |
為了您旅遊途中的安全,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,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,也是保障您的權益。 1. 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,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。 2. 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,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。 3. 進入海關後,如購買免稅物品,請保握時間,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。 4. 搭乘飛機時,請隨時扣緊安全帶,以免亂流影響安全。 5.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,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,小心扒手在身旁。 6.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,以策安全;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,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;勿在燈上晾衣物、勿在床上吸煙,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。 7.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,並切記勿單獨入池。 8.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,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,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。 9.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,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。 10. 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,如:水上活動、溫泉..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。 11.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,頭、手請勿伸出窗外,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。 12.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,聽從工作人員指揮。 13. 團體需一起活動,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。 14.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,請告知領隊或團友,並應特別注意安全。 15.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。 16.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,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。 17. 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、餐廳、飯店、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。 18. 藥物:胃腸藥、感冒藥、暈車藥、私人習慣性藥物。 19. 錢幣:台灣出境 (A)台幣:現金不超過60,000元。 (B)外幣總值:不超過美金10,000 元(旅行支票,匯票不計)。 20. 政府規定自87.10.01起,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,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。 21. 泰國海關規定旅客入境時每人可攜帶香煙200支.酒1公升.外幣等值5000美金.如超過需辦理申報海關.經查獲未申報者重罰.(例.每包罰金泰珠300以上等等).也會延誤行程。 台灣地區國際航線旅客手提行李之安檢新規定 2007年3月1日起,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(含國際包機)之出境、轉機及過境旅客之手提行李安檢新措施如下: 1..旅客身上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,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。 2..所有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。 3..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前項所述之塑膠袋,並於安檢時交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。 4.旅客攜帶搭機時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(牛奶)、嬰兒食物、藥物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 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,需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,並獲得同後,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。 5.出境或過境(轉機)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或航機內購買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,可在經過安檢後再次隨身攜帶上機,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。 6.為使安檢線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,前述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、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。 旅客注意!!備用鋰電池搭機禁託運 防短路起火 只能放手提行李 手機、相機、MP3、手提電腦等電子消費產品愈來愈多,搭機前想把備用電池全部丟進託運行李箱嗎?那可不行! 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,全球航空業今年(2009)起實施新規定,備用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,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。惡意違規者,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。 民航局表示,配合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新要求,已完成「空運危險物品名稱」修正草案,將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備用鋰電池納入規範,預計下週實施。已裝在手機或相機內的電池,因有機殼保護、正負極未暴露在外,不在限制之列。美國在二○○六年曾發生貨機降落時,因鋰電池及易燃液體起火燒毀意外;台灣五年前,有航空公司倉儲也因下雨造成鋰電池潮濕短路起火,將貨物燒毀。 惡意未遵守 最重可罰10萬元 民航局表示,旅客若未遵守危險物品運送規定,航警查獲後會要求移除,惡意者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款。除要求旅客,航空公司對鋰電池也更嚴格的標籤、文件等新規定。 台大化工系教授顏溪成建議,旅客登機前把鋰電池包好。「只要有一層薄薄的塑膠袋或保鮮膜,把鋰電池包起來,就可以防範電池正負極和零錢、鑰匙等金屬物品碰撞而短路起火!」顏溪成說,鋰電池怕六十五度以上高溫,或是強力碰撞、刺穿,鋰電池的有機溶劑和空氣接觸後,就會燃燒起火。 消保會建議,遵照原廠指示選用電池,充電完成後,儘速將電池取下充電座,避免接觸金屬等易致短路的物質,不要把電池放在車內等高溫處。航空公司表示,會配合新規定辦理,不過第一線人員指出,危險物品很多,不太可能一一提醍。 ∼∼∼ 敬請合作•並祝旅途愉快! ∼∼∼ |